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监委“持续发力精准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的要求和省高校纪工委、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2020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提高监督实效,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校办和总务处等部门开展了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办公用房使用存在不规范的问题,提出以下检查和整改要求:
一是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令行禁止、不搞变通。
二是坚持标准,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校各单位严格对照上级要求和学校文件规定,持续开展自查自纠,执行办公用房有关规定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
三是对标对表,持续抓好整改落实。针对集中检查和自查自纠发现的不规范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对标对表,扭住关键、突出重点、落细落实整改任务,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工作实效。
请全校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于2021年1月8日上午12点前将科级及以上干部的办公用房整改情况和整改结果,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西一斋105室。
附件.zip
1、《河南大学党政办公室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通知》(校办发〔2014〕35号)
2、《河南大学党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校办发〔2016〕41号)
总务处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