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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清明节假期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新闻作者: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刘旭阳 】

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

清明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全面营造“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良好风气,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现将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廉洁文明过节意识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总体得到有效控制,但反弹风险丝毫不能忽视。清明节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重要节点,为推动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安排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底。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抓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加强节日期间的纪律宣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持续正风肃纪,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要倡导广大师生响应国家政策和号召,积极采用鲜花祭扫、非实地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鼓励引导师生将组织祭扫活动与传播清明节优秀传统文化相衔接,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选择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头雁效应”,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遵守、带头践行、带头宣传、带头监督、带头深入,全面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营造我校师生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安全、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认真执行相关规定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法规,按照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等的相关要求,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清明节期间,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严禁在祭祀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游玩、探亲访友;严禁使用公款或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等场所;严禁为返乡党员干部提供旅游、吃喝、住宿等接待;严禁借走亲访友之机公款吃喝、餐饮浪费;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持续加强对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查快处,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并按照“一案双查”制度,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监督举报电话:16627575626

0371-22866053

监督举报邮箱:hdjw@henu.edu.cn

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录入时间:2021-04-02[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