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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新闻作者: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刘旭阳 】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8号)的要求,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材料内容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表共包括7个基表和1个综表,请各单位组织实验室填报附件中的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和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有40万元以上03、04类仪器设备的还需填报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

二、报表统计时间

各报表统计时间均为2020-2021学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三、基表填报要求

1. 填表之前认真阅读填报说明(http://202.4.130.200:81/),要对数据认真审核,并和上年数据进行比较,对变化幅度超过50%的数据一定要反复核实,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完整。

2.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表中“学校代码”、“实验室编号”留给实验室管理科统一填写。

四、材料报送

纸质报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主管领导和填表人签字,于9月26日前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行政楼253),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到20170018@vip.hen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9月3日

录入时间:2021-09-03[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