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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正风肃纪的通知

【新闻作者: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刘旭阳 】

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毫不松懈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廉洁文明过节意识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加强重要节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检验政治忠诚的具体体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抓好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治自觉,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一以贯之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清醒认识假日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抓好本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指挥体系和应急机制正常运行,要从快从严从实做好涉疫风险人员摸排统计、健康监测、入校审核等工作,加强相关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服务保障。

二、严明纪律要求,认真执行相关规定

节日期间,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法规,按照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等的相关要求,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礼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违规收受和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的行为。督促广大教职工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严禁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在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维护党的各项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上,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始终坚持“严字当头”的主基调,坚持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查快处,形成警示震慑;并按照“一案双查”制度,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舆论氛围,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监督举报电话:16627575626

0371-22866053

监督举报邮箱:hdjw@henu.edu.cn

党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21年9月20日

录入时间:2021-09-20[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