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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型科研仪器绩效考核的通知

【新闻作者: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马洁 】

为强化我校大型科研共享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效益,促进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学校拟开展2021年度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效益评价工作。此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实验室资源投入和仪器维修费用补贴的重要依据,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考核对象范围:财务入账日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方向为科研、单台资产原值1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

2.机时统计区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工作采取学院(实验室)自评与学校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管理状况、环境情况和效益水平三个方面。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河南大学大型科研仪器绩效考核自评报告》(附件1)。

三、工作安排

1.单位自评(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月31日):

各单位成立由主管领导、实验室负责人、仪器设备管理员组成的大型科研仪器绩效考核小组,对本单位仪器运行绩效进行自评,并填报《河南大学大型科研仪器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5月31日下班前,报送到设备管理科(金明校区行政楼25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hd_sbk2021@126.com。

2.现场考核(6月6日-6月8日):

学校成立大型科研仪器绩效考核小组,以查看档案、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并反馈小组考核意见。

3.公布结果:

考核结束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公示考核结果,对考核不合格仪器、单位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设备管理科复查销账,实现动态清零。

四、考核要求

1.单位自评过程中完善大型科研仪器技术档案,待校考核组核查,技术档案包含:

(1)本单位的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制度;

(2)大型设备技术方案、产品说明书、操作规程等;

(3)大型科研仪器使用记录本;

(4)利用大型科研仪器进行对外测试服务的财务收入凭证;

(5)仪器的培训记录、操作培训视频等;

(6)大型科研仪器维修、维护记录。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学年度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单位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存在大型科研仪器较长时间闲置,年使用机时为0的;

(2)存在大型科研仪器使用率低,年使用机时不足800小时的数量占比大于30%的;

(3)《河南大学大型科研仪器绩效考核自评报告》逾期未报或填报数据弄虚作假、数据严重失实的。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

联系人:黄丹、汪明璇

电话:23886215

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259房间。


附件.zip

附件1: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附件2:大型科学仪器分类标准和编码规则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5月24日

录入时间:2022-05-24[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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