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招标采购项目执行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资金支付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尽量提前公开采购意向。因政府采购活动在采购意向公开30日后方可开展,凡预算金额超过100万元招标采购项目,项目单位应按《河南大学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校发〔2020〕174号)的要求尽早提前公开采购意向,未提前30日提交采购意向的,招标工作办公室原则上不受理该项目的政府采购申请。采购意向发送邮箱:zfcg@vip.henu.edu.cn。
2.各项目单位应提前谋划,倒排日期,尽早编制招标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工程内容要求),按要求报归口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确保按时完成招标采购任务。
3.严禁项目单位将同一个预算项目下,同一品目或类别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人为分割为若干个小项目,以此规避公开招标或校内集中采购。
招标工作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