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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捐赠资产入账工作的通知

【新闻作者: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马洁 】

全校各单位:

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庆祝建校110周年系列活动已圆满结束。根据上级和我校有关规定,校庆期间各单位接受捐赠的物品,均应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为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更好地管好、用好受赠资产,特对受赠资产办理入账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各接受捐赠的单位(以下简称“受赠单位”)为捐赠物的具体管理和责任单位,负责保管、使用本单位接受捐赠的资产,并由本单位资产管理员联系办理资产登记和入账。

二、受赠单位需于10月31日前按如下要求,补办捐赠物等资产的入账手续:

1.登记入账固定资产条件:资产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价(含税)在1000元以上的资产或者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但总价大于6000元(含)的大批同类受赠资产,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保持原来物质形态;

2.登陆学校“资产管理系统”进行资产填报,资产取得方式选“接受捐赠”,同时上传所接受捐赠资产的发票或价值凭证、验收及接收捐赠情况说明等材料,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后,由受赠单位相关人员持资产登记单和捐赠相关材料到财务处完成捐赠资产入账。

三、联系方式

国资办资产登记联系人及电话:居老师 0371-23622192

财务处资产入账联系人及电话:郑老师 0371-23888913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财务处

2022年9月29日

录入时间:2022-09-29[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