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创新平台建设,助推新兴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根据《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近期,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开展2022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重点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电子元器件、5G新型基础设施、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方向。
(二)生物经济领域。重点聚焦临床医学与健康管理、新药创制、合成生物学、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生物育种、可降解材料和生物安全等方向。
(三)新材料领域。重点聚焦电子功能材料、高性能化工材料、先进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碳基材料和智能仿生材料等方向。
二、申报要求
(一)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并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
(二)应聚焦申报方向,明确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
(三)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附件2),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尚无省认定或命名的工程研究中心。
三、申报数量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附件3)规定,“双一流”建设高校限报5家。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1.符合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条件的平台,由依托学院(单位)推荐,10月18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行重复建设核实,通过后根据《管理办法》和申请报告大纲(附件4),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
2.审核推荐。申报材料(电子版)于10月25日之前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研平台管理科审核。
3.材料报送。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申请报告纸质文件(一式4份)及相关材料电子版于10月27日中午12:00之前报送至金明校区行政楼249房间。未按时间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恺 刘俊霞
联系电话:0371-22864674
邮箱:zdsys@henu.edu.cn
附件.zip
1.《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4.《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
5. 2022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