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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场所码使用工作的通知

【新闻作者: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马洁 】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预警监测,提高溯源质量和管控效率,高效精准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筑牢校园疫情防线,有效遏制疫情输入和蔓延,根据《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河南省“场所码”推广实施方案》和开封市疫情防控教育专班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全面推进“场所码”使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按照开封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整体要求,根据“应设尽设、应扫尽扫”原则,在各校区、家属区入口和封闭性公共场所申领、张贴、部署和推行“场所码”,协助流行病学调查,对红码、黄码以及隔离、管控人员进入学校及校内公共场所的行为及时限制,辅助做好高危地域流入校园的人员管控工作,实现学校所有人员流动轨迹全面掌握。

二、运行模式

(一)归口管理,专人负责。按照楼宇归口单位,专人负责申领和管理,学校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学校场所码数据准确、信息完整,层层抓落实。

(二)一门一码,全面覆盖。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完善人员流动信息闭环管理机制,以校区为单位,学校所有大门和楼宇入口均需专门申请、部署场所码并明确责任人,布码范围如下:

1.学校门口:大门、侧门。

2.校内场所:图书馆、体育馆、教学楼、宿舍楼、报告厅、实验室、食堂、办公楼、学生活动中心、校内超市、浴室、公共教室、家属楼的楼门口等封闭的场所必须使用场所码。师生员工进入场所均需扫场所码。

(三)逢进必扫,逢扫必验。责任单位要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进出场所的所有人员均需扫描张贴的“场所码”,确保无一遗漏。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在场所入口处查验扫码情况,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

(四)特殊人群登记要求。进入上述场所的人员,应当主动登记。对于无法使用场所码的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 相关场所应当提供纸质登记、刷身份证等替代措施。

(五)规范扫码,保护隐私。个人未按照规定使用场所码的,场所的管理者应当及时提示、劝导;劝导无效的,必须拒绝其进入。通过场所码和其他措施采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确保数据安全,不得泄露。

三、申领程序

(一)场所码申请。由各场所管理人员负责,下载“汴捷办”APP,在“首页-抗击疫情-场所登记”进行小区或单位等场所信息登记,在申请页面如实填写信息完成申请,生成“场所码”并下载打印。

(二)场所码设置。各场所管理人员要在本场所出入口的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安排工作人员引导并要求进入该场所的群众扫描“场所码”完成信息登记,核验健康码情况。

(三)场所码扫码。市民进入公共场所时,应当通过“汴捷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的“扫一扫”功能扫描公共场所张贴的“场所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推广使用“场所码”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责任人,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场所码”的推广使用工作抓实抓紧抓准抓细。

(二)迅速组织实施。三校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场所码申领、张贴和实施,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精准把握“场所码”的使用原则和要求,严格操作规范,做好查验工作,强化数据分析和预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专班对学校“场所码”推广使用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推进不力的责任人采取调度、通报、约谈等方式,全面提高“场所码”使用率。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应当部署“场所码”而没有部署、拒不申领“场所码”、“场所码”管理流于形式未能实现“应扫尽扫”、有码不用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场所码”异常人员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造成影响的、对出现感染病例进入场所而未采集数据的相关场所及责任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河南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录入时间:2022-10-19[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