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校金明校区、明伦校区都处于封闭管理状态,各单位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一定要高度重视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安全与疫情防控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明确校园封控期间应急值班人员,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值班人员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
二、坚持校园封控期间消防每日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尤其加强对实验室、档案室、资料室、化学药品仓库、充电车棚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认真填写巡查记录。
三、切实关注水、电、气使用安全。做到人走断电、关窗锁门,保证不间断运行科研设备状态良好;所有餐厅认真排查燃气使用安全,确保设施完好、操作规范。严禁电动车进楼及飞线充电,避免电动车在充电车棚超长时间充电。
四、妥善保管使用防疫消毒酒精。使用消毒酒精要远离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五、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备和应急处置。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并向保卫处反映(明伦校区:22864110;金明校区:23883110);遇到初期火情可使用就近消防器材灭火,并及时拨打保卫处报警电话或119火警电话。
保卫处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