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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2015-2016学年参保学生门诊医疗费的通知

【新闻作者: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  刘旭阳 】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参加2016年度开封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学生,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至10月14日工作日,持本学年(2015.9.1—2016.8.31日)校医院门诊医药费票据和本人身份证、校园一卡通、工行银行卡(三证合一)复印件(A4纸,注明联系电话)办理报销手续。按学校财务制度要求,学生门诊医疗报销费用以转账方式支付到个人工行银行卡内,请需报销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收集后上交医保科办理。

请互相转告。

办理地点:明伦校区 校医院医保科(门诊楼一楼)

金明校区 行政服务大厅30号校医院窗口



校 医 院

2016年9月8日


录入时间:2016-09-08[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