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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按照《河南大学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资产清查自查工作已经结束,请未按规定提交清查盘点电子表的单位,于本周五上午12:00之前(5月13日)抓紧完成自查申报。对于本周五前仍未完成自查任务,拖延清查工作进度的单位,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资产清查工作进度报告及开展资产清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2、相关说明
河南大学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2016年5月11日
录入时间:2016-05-11[打印此文]【大 中 小】[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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