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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第二阶段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的通知

【新闻作者: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  刘旭阳 】

全校各单位:

学校第一阶段住房公积金支取工作已经圆满完成。近日,经与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开始启动第二阶段公积金支取工作,办理范围为第一阶段未支取公积金的购房教职工及配偶(外单位配偶须在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公积金),具体情况请您浏览财务处网页。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12月1日


录入时间:2015-12-01[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