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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学校第一阶段住房公积金支取工作已经圆满完成。近日,经与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商,开始启动第二阶段公积金支取工作,办理范围为第一阶段未支取公积金的购房教职工及配偶(外单位配偶须在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公积金),具体情况请您浏览财务处网页。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12月1日
录入时间:2015-12-01[打印此文]【大 中 小】[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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