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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剂使用医学院拟报废资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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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为提高学校资产的使用效率,充分利用调剂拟报废资产,依据《河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1】67)号文件,本着“先调剂,后报废”的原则,决定对医学院拟报废的打印机、冰箱等设备进行校内调剂使用,请有调剂意向的单位,于9月29日前填写“河南大学固定资产调拨单”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到gzb@henu.edu.cn,国资办将择日办理调剂和资产转移手续。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13937802488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

附 件 : 河南大学医学院资产处置明细表

录入时间:2015-09-24[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