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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剂使用图书馆拟处置报废恒温恒湿机的通知

【新闻作者: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  刘旭阳 】

为提高学校资产的使用效率,充分利用调剂拟处置资产,依据《河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1】67)号文件,本着“先调剂,后报废”的原则,决定对图书馆拟处置报废的恒温恒湿机进行校内调剂使用,请有调剂意向的单位,于5月24日前填写“河南大学固定资产调拨单”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资办将择日办理调剂和资产转移手续。

现场踏勘 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方式:13613789902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

附件:图书馆资产处置明细

录入时间:2015-06-17[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