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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我校招标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经与相关部门协商后报经主管校领导同意,现对校内招标公告发布方式调整如下:
一、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且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招标公告报党委宣传部,在学校主页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开发布;
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且金额在200万元以下或经河南省财政部门审批为自行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在学校网站主页右下角 “招标公告”页面中发布。
河南大学招标办2015年6月10日
录入时间:2015-06-10[打印此文]【大 中 小】[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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