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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2015年毕业生即将离校,凡在学校财务处办理借款的研究生和本科生,以及代为学生办理借款的导师或辅导员,请于学生毕业离校前到财务处办理还款手续。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生离校借款不能如期归还、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辅导员、导师及签字领导或办理借款单位负责偿还。如借款人对借款有疑问,请登陆我处网站或到财务处查询。
联系电话:22826981(直拨) 8233 (校内) 联系人:麻老师
河南大学财务处2015年5月11日
录入时间:2015-05-18[打印此文]【大 中 小】[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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