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刘旭阳 】
尊敬的全校教职工: 2013-2014年度暖气费用核算工作已经结束,各采暖用户的暖气费由财务处从2014年12月份的工资中扣除,具体收费标准及计算方式如下:0.208/元/天/㎡×建筑面积的80%×120天
总务处:8303(内线)0371-22194702(外线)
后勤集团总公司:8381(内线)15003781263(外线)
特此通知。
总务处 后勤集团总公司 2014年12月11日
录入时间:2014-12-11[打印此文]【大 中 小】[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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