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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通知

【新闻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刘旭阳   】

全校各单位: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办理机动车环保标志,经与顺河区环保局联系,定于2014年12月10日-11日(周三至周四)派专人到我校集中办理。有需要的教职工,请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一份(必备,两张卡片均需正反复印)、身份证或校园卡到明伦校区东七斋总务处会议室办理。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总 务 处
2014年12月9日

录入时间:2014-12-09[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