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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收我校学生参加开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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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根据豫人社医疗〔2014〕1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要求,现将调整我校学生2014-2015学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和医保缴费的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位学生(含研究生)。
一、 政策调整
1、 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学生按学制(10--11级30元、12级60元、13级90元、14级120元)将医保费一次性存入个人工商银行交费卡,由学校统一代扣,上交开封市医保中心。要求全体在校学生必须参加。
2、 11月10前未查询到扣费信息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扣费的同学请及时联系医保科,以免延误参保。
3、本次政策调整自本学年(2014-2015年度)开始执行,详情可登陆河南大学医院网站查阅。
二、 要求
1、 大学生医保工作是学校年度日常性工作,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大学生参保工作。
三、 校医院服务联系
1、 服务单位:校医院医保科。
2、 联系电话:8083(内线)、22192306(外线)。


校医院
2014年10月23日

录入时间:2014-10-27[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