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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1#院冬季供暖的补充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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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院住户:
据总务处《紧急通知》:经学校与热力公司积极协调,热力公司已同意冬季的取暖按表流量收费(预交暖气费暂按面积预收)。
请住户尽快于11月9日至11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到物业办公室缴纳冬季取暖费。
特此告知。请相互转告。

校工会

2013年11月9日

录入时间:2013-11-07[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