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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上交“固定资产自查情况登记表”时间的通知

【新闻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刘旭阳   】

全校各单位:
学校“固定资产自查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表格(A3纸打印)及本单位盘点清查工作小结(A4纸打印),原定于2013年10月28日前上交,因近期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牵涉面较广,资产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学校部分单位机构、院系拆分合并等原因,资产清查工作量加大。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单位报表上交实际情况,决定适当延长上交时间至2013年11月7日(星期四)。逾期仍未上交的单位,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其重点抽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以保证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圆满完成。

河南大学资产清查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

录入时间:2013-10-31[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