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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级外省籍新生户口办理的通知

【新闻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刘旭阳   】

全校各院系:
2012级外省籍新生户口未办理入户的,请于3月31日前,由各院系辅导员收齐(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后交保卫处户籍室,逾期不再予以办理。

保卫处
2013-03-19

录入时间:2013-03-20[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