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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通知

【新闻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刘春霞   】

全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已办理2012年度医保重症慢性病的职工,请于12月24日---28日持本人医保卡、重症慢性病卡及复印件、门诊重慢病票据、本人工资银行账号到校医院医保科办理审核报销手续,过期不再办理。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12-12-17

录入时间:2012-12-18[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