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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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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教财〔2012〕103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此次公务用车清查工作以2011年12月31日为清查时点。全校各单位所有公务用车,无论车辆购置使用何种经费,取得方式(包括调剂、捐赠等)如何,无论帐内帐外,凡在清查时点前使用的公务用车,均在本次清查范围之内。
二、各单位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公务用车的自查工作,如实填写《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明细表》,于2012年11月1日之前将自查结果加盖部门公章报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电子文档方发送到gzb@henu.edu.cn,联系人:张勇,联系电话:2198466,地址:新行政楼112房间。

点击查看: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的通知( 教财〔2012〕1030号)

河南大学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 件 : 河南大学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明细表

录入时间:2012-10-31[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