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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的通知

【新闻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刘春霞 站群超级管理员 】

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通知,我省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顺利完成。根据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需要,认定通过人员(见附件)须提交近期照片(免冠彩色、小2寸,请在背面标注单位、姓名)一张。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12月26日统一将照片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候。

河南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 件 : 河南大学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

录入时间:2011-12-23[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