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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新学期已正式开学,为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河南大学关于教职工考勤的暂行规定》(校行字〔1999〕57号)文件规定,做好本单位的考勤工作。各单位请务必于9月5日前将本单位职工报到情况汇总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到人事处办公室。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职工,病假、事假、外出读博等需注明;没有正当理由而未报到的职工、长期脱岗人员由单位进一步联系本人,在9月9日前将没有按时报到及长期脱岗人员的详细情况及单位初步意见报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录入时间:2011-08-31[打印此文]【大 中 小】[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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