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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交旧房户签订协议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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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金明校区教职工住宅购房方案》(校办发〔2010〕22号)的规定,交旧房者视为无房户,优先挑房。为保证本次挑房的公平公正和旧房的顺利收回,学校决定在积分排队公示前,由总务处与交旧房者签订《河南大学教职工交旧房协议书》,如交旧房者未按学校规定时间签订该协议,将按有房户对待,排第二队挑房。居住在校内公寓的购房者按学校规定必须在签订交旧房协议后,方可参加排队挑房。请各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各单位应通知本单位交旧房教职工,在2011年3月1日后到河南大学主页公告栏下载《河南大学教职工交旧房协议书》(复印有效、一式两份)。

2.交旧房户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河南大学教职工交旧房协议书》,并签字确认。

3.协议签订时间:2011年3月1日起3月20日止

4.协议签订地点:总务处房产科(原成教楼302室)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存良 李玉峰
联系电话:2194702(外线) 8303(内线)

河南大学教职工住房建设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附:河南大学教职工交旧房协议书

录入时间:2011-03-01[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