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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现将医保二次报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10月12日已经审核过的发票,请发票持有人于10月26日下午到学校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2、鉴于我校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患病职工的切身利益,以后医保二次报销随审随报。审核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周二下午。 3、医保二次报销有关规定请参阅校发【2010】10号文件< 河南大学关于印发《河南大学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校党政办网站有原文。 4、不详之处请电话咨询:8083,2192306。
河南大学医院2010年10月20日
录入时间:2010-10-20[打印此文]【大 中 小】[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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