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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二次报销的通知

【新闻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刘春霞   】

全校各单位:
现将医保二次报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10月12日已经审核过的发票,请发票持有人于10月26日下午到学校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2、鉴于我校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患病职工的切身利益,以后医保二次报销随审随报。审核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周二下午。
3、医保二次报销有关规定请参阅校发【2010】10号文件< 河南大学关于印发《河南大学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校党政办网站有原文。
4、不详之处请电话咨询:8083,2192306。


河南大学医院
2010年10月20日

录入时间:2010-10-20[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