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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10年9月14日(星期二)、16日(星期四)、21日(星期二)、23日(星期四)下午在校财务处会计核算科(新办公楼一楼东头)集中报销职工医药费,具体安排如下:
1、 此次仅报销校医院已经审核过的职工医药费。
2、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职工。
3、 为了避免拥挤,现将各单位报销时间划分如下。
单 位
时 间
党政办公室 纪委 组织部 宣传部
统战部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离退休工作处工作人员 机关党委 工会 团委
发展规划处 教务处 科研处 人事处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审计处 财务处 总务处 基建处 保卫处
校办产 后勤服务总公司 网络信息中心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河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出版社
接待服务中心 就业指导中心 校医院
9、14下午
文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法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外语学院 经济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物理与电子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 环境与规划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土木建筑学院 艺术学院 体育学院 医学院 药学院 护理学院
淮河临床学院 东京临床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软件学院 民生学院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9、21下午
国际汉学院 欧亚学院 人民武装学院
大学外语教学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公共体育教研部 公共计算机教研部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特种功能材料重点实验室
植物逆境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
光伏材料重点实验室
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体育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河南大学学报》 《史学月刊》
《数学季刊》 《心理研究》
河南大学附属小学 河南大学附属幼儿园
9、23下午
退休人员
9、16下午、9、23下午
4、此次报销工作量大,人员相对集中,请大家互相理解,自觉在财务处取号排队。身体虚弱的同志,可委派自己信任的亲属报销,避免因排队时间过长而出现意外。
5、财务处集中报销医药费时间,不再办理其它业务,敬请理解。
6、我校职工参加医保后医药费报销问题,在本次报销结束后,按校发[2010]10号文件规定办理。
7、联系电话:8999;2194706
校医院
2009年9月10日
录入时间:2010-09-13[打印此文]【大 中 小】[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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