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精神,参加开封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毕业生医保报销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0年6月11日至13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二、地点:明伦校区校医院 金明校区校医院
三、报销须携带以下材料:
1、门诊医疗费报销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校医院门诊发票。
2、住院医疗费报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住院发票;出院证;住院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公章;住院费用总清单。
3、甲流期间(2009.9.1—2010.1.31)在校医院住院的甲流患者: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住院发票。
校 医 院
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