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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南省节能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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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河南省节能专家库的函》(豫发改资源函〔2010〕9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河南省节能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总体范围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专家,有志于推进我省节能发展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报名。
(二)专业范围
1、工业节能(包括: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工业行业);
2、交通运输节能(城市交通、铁路、水运);
3、建筑节能(公用工程、工民建、家用及办公电器、照明器具);
4、机械设备节能(锅炉、风机水泵、电机变压器、发动机、通信电子、其它通用机械设备);
5、技术经济与概预算(不受具体专业限制);
6、综合能源;
7、其他相关专业。

二、入选专家库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精通专业知识,熟悉节能和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领域国内外和本省情况和前沿动态;
3、节能评估审查专家和配合开展节能监察工作的专家,应具有十年以上能源或节能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能源和节能政策与法规,熟悉用能设备和用能特点;熟悉企业能源审计,承担过企业节能工程或节能咨询工作;
4、项目评审技术专家应在本专业或本行业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产业政策、行业生产工艺和技术规范;项目评审经济专家应熟悉本行业项目工程概预算编制,能正确合理地对项目总投资、工程造价等提出意见;
5、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工作。

三、入选专家库成员的职责

1、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时,由组织评估的单位,根据不同行业的项目,聘请“节能专家库”中行业专家参加,提出节能评估意见;协助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节能审查。
2、对节能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科学论证。
3、受组织审查单位委托,对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进行审查。
4、协助节能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节能监察机构开展节能监察工作。
5、参与省级节能培训、调研及省大型节能活动。
6、受节能主管部门和企业委托,提供节能管理、技术论证、技术推广、产品推介等咨询服务。

四、征集程序

(一)报名办法
专家库成员选聘入库可采取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方式。采用单位推荐方式,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采用自我推荐方式,需由两名具有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河南省节能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并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录用
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分期分批选聘入库专家,颁发聘书,并从入库专家中遴选各专业学科权威,组成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收集反映专家意见,对全省节能有关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为解决技术疑难、争议问题提供咨询帮助。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将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及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0年4月20日前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自我推荐可以直接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资源处)。

联 系 人:孔 涛 尹 猛
校内联系电话:2199595 8228
电子信箱:hdszk@henu.edu.cn

省发展改革委资源处联系电话:0371-6969145
联系人:刘霆 董巨威
电子邮箱:henanjieneng@163.com
邮 编:450008
通讯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1111房间

附件:河南省节能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


河南大学人事处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录入时间:2010-04-15[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