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站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申报第三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精神,今年4月15日至30日将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三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站期间,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有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取得的创新研究成果,具有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申报: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
4、回国做博士后的优秀留学人才;
5、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养的博士后。
(四)已经申报了第47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能同时申报本次特别资助。
二、申报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9份(装订要求见附件3)。《申报表》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点击进入“中国博士后基金申请系统”,通过填报软件进行填写。填表后通过“检查保护”对申报表信息进行规范字段检查,生成“保护文档”,最后打印报送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申报表》电子版。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其它的创新项目。博士后以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二)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
(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评审费每人360元。
(四)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4月23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 涛 尹 猛
联系电话:8228(内线) 2199595(外线)
附件: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
3、“第三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材料整理要求
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