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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生子女奖励标准变更的通知

【新闻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陈钟   】

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经校领导研究批准,现通知如下:自2010年元月起,我校正式教职工的独生子女奖励由原来每人每月5元提升至每人每月20元。

特此通知。

财务处
计划生育办公室
2010年1月11日

录入时间:2010-01-11[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