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了规范校内财经行为,落实经济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制度,根据学校2009[11]号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大额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规定如下:
一﹒基建、修缮工程,资金支付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填报“基建、修缮资金(1-5万元)付款审批表”。
二﹒基建、修缮工程,设备、图书购置以及其他物资采购等,资金支付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填报“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付款会签表”。审批范围包括:
1、基建、修缮工程主要包括:基建工程;修缮、装饰工程;规划设计费;工程履约金、质保金等。
2、设备、图书购置。其中:
设备购置主要包括:教学科研设备;网络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软件;设备质保金等。
图书购置主要包括:图书;教材;数据库等。
3、物资及服务采购。其中:
物资采购主要包括:教学、实验材料;办公消耗品;冬季取暖燃料;药品、医疗器械及消耗材料;环保、绿化、消防等物资采购。
服务采购主要包括:合作办学费用;印刷、出版费;租金;设计费;律师费等。
三﹒其他规定事项:
1、未在本通知规定支付范围内的开支按原程序办理。
2、科研经费按原办法执行。
3、“基建、修缮资金(1-5万元)付款审批表”;“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付款会签表”作为会计原始凭证存学校财务处,报账标签上不再会签。
4、学校实行大额支付每周三上午会签制。
5、“基建、修缮资金(1-5万元)付款审批表”;“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付款会签表”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办理,财务部门不直接受理施工方及各类供应商办理此付款审批业务。
6、“基建、修缮资金(1-5万元)付款审批表”;“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付款会签表”可登陆学校财务处网站(http://cwc.henu.edu.cn/down.html)在“文件下载”中下载使用。
河南大学财务处
2009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