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科学性,省科技厅拟于近期编制2009年度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为加快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步伐,切实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根据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意向推荐工作的通知》(教科外[2009]29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意向范围
2009年度拟新建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的意向为:决定在《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见附件2)、《河南省“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见附件3)确定的优先发展领域,征集今年拟新建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的意向。
二、申报条件
(一)已运行、并对外开放两年以上的部门或市级重点实验室,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特色,在省内本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能承担和完成河南省重大科研任务,有比较充足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具备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能够满足参与国内竞争和承担河南省重大科研任务的需要。
(三)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用房集中,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700万元以上。
(四)实验室应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一般由9—13名省内外优秀专家组成,并能按要求开展活动。
(五)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能保证实验室建成后的运行经费。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要依托本学院优势学科领域,积极整合、充分挖掘相关优质资源进行构建,按照《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附件4)的要求,认真编制《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意向申请报告》(附件1),一式8份,并制作10分钟PPT课件,于5月13日下午18点之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四、推荐方式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听取实验室课件汇报并就建设意向申请报告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学校研究确定推荐名额。
联系人:侯亚彬 刘瑾 电 话:2195425 E-mail:zdsys@hen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1: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意向申请报告
附件2: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附件3:河南省“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附件4: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