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中共开封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开封市国家保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密计算机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汴保〔2009〕1号)要求,决定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涉密计算机统一登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密计算机(含网络终端)按照所存储、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分别确定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或工作秘密级计算机。对集中存储、处理工作秘密信息或内部敏感信息的计算机,应确定为工作秘密级计算机。
二、涉密计算机登记档案包括计算机的编号、密级、使用部门、使用人、使用地点、类型(台式或笔记本电脑)、型号、单机或网络终端、启用日期等基本信息。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的工作计算机逐台进行确定,并将统计结果在4月8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党政办公室(xxk@henu.edu.cn)。
附件:涉密计算机统计表
党政办公室
200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