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09-2010学年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教科外〔2009〕129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2009-2010学年国家公派汉语教师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推荐人选条件和选拔程序等请参考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09-2010学年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教科外〔2009〕129号)(见附件)
二、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者,请于2009年3月10日下午5:00前将下述材料报送人事处职称科,逾期不候。
1、《河南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可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填写后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个人材料。
附件:关于转发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09-2010学年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人事处
200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