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09年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秘出[2009]3006号)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2009年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和地方合作项目工作进行以下调整:
一、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或“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人员不能同时申报“地方合作项目”和“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二、申报“地方合作项目”和“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人员应提交3套申请材料,申报其他项目提交2套申请材料。
三、2009年起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
四、尚未提出申请但仍有意申报者,请按照我校“关于申报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见http://news.henu.edu.cn/news/index/id/9040)要求,于2009年3月6日(本周五)上午11:00前将《河南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申请、审批表》报送人事处职称科。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所要求个人提交的材料由个人认真准备,于2009年3月10日上午12:00前报送人事处职称科。
人事处
200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