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08〕325号)、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08〕86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做好我省2009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科〔2009〕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和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报送材料的要求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申报人员需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附件材料的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用“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填写(“院士增选录入系统”从学部网页下载,网址为www.casad.ac.cn,使用方法及要求详见网页上的说明);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不使用“院士增选录入系统”,请按相关要求填写或提供复印件。
申报人员需提交附件材料的附件1两份,附件2至附件6两套,同时报送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报告(个人签名)。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的,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执行。
(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的全部内容必须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形成候选人提名材料,该系统及使用说明书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申报人员的候选人提名书需一式5份,并附电子版。提名书按附件的样式印制(A4纸),字迹清晰。
申报人员同时提供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2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2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所报材料一般不予退还,如需退还,请注明。
三、材料报送安排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务必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及单位推荐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于2009年3月13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8228(内线) 2822703转3(外线)
电子信箱:hdszk@henu.edu.cn
河南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