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刘春霞 】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人员预增发补贴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豫财办预〔2008〕191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预增发补贴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职人员预增发补贴的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300元增加至每人每月600元,退休人员预增发补贴的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210元增加至每人每月420元,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执行,从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增加部分2009年2月随工资补发。
人事处 财务处 二〇〇九年元月十三日
录入时间:2009-01-13[打印此文]【大 中 小】[关闭窗口]
河南大学党委宣传部版权所有@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