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全体教职工:
我校金明校区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原通过招标确定由漯河永冠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河南中迪置业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开发。由于联合体在招标中存在弄虚作假问题,我校已将漯河永冠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河南中迪置业公司联合体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进行清算,目前案件尚在法院审理中。
近期,河南中迪置业有限公司不顾案件仍在法院审理阶段且在没有办理任何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入项目工地开工建设,其行为属违法行为。日前,有人在百度贴吧擅自发布学校教职工可以持工作证办理购房手续,交纳购房定金,该信息为虚假信息,请广大教职工不要上当受骗,更不要交纳定金。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金明校区家属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