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9年省级预算(草案)》要求,为细化预算编制,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科学性和计划性,请各单位围绕2009年的工作目标,制订资产采购方案,认真填报2009年度资产采购计划,填报时应以当年预算数为依据(因2009年学校预算尚未安排,暂按2008年预算分配数为准)。
各单位填报的资产采购计划经学校审核批准,列入我校2009年度申报省财政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该预算经省财政批准后即可付诸实施。2009年学校各单位新增资产将严格按照该预算执行。
上报要求:
1、上报时间:截止到10月16日(星期四)上午12:00。
2、上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纸质材料一律以A4纸打印;电子版需发送邮件,邮箱地址:hndxcwc@henu.edu.cn 。
3、上报地址:纸质材料报送明伦校区新行政楼107室计划财务科。
联系电话:2863446(外),8335(内)。
财务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
附件:
2009年资产采购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