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08年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9月13日-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9月16日(星期二)正式上班、上课。
2008级本专科生要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进行军训。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9月12日前报校长办公室行政科),认真做好防火、安全保卫等工作。
各单位一般不要组织集体出游,若组织集体出游,须按“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报主管领导同意。广大师生员工如外出旅游或者回家团聚等,一定要注意安全,并按时返校上班、上课。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