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党校 教育部 总政治部关于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意见》(教社政[2005]3号)精神和《关于组织2008年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实施方案》的安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及分配名额
研修期次:2008年研修共分六期,每期一月,每期一人。
报到时间:第一、二期:2008年2月28日
第三、四期:2008年3月31日
第五、六期:2008年8月31日
学习地点:中央党校
二、选送学员要求
(1)学员年龄严格控制在55岁以下,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身体健康。
(2)学员学习期间,不再担任原单位安排的教学科研、会议、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
三、注意事项
(1)涉及院部: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院、马列德育部、法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2)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选,于本周五(1月11日)下班前将候选人员名单(各单位只推一名)报送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刘波,电话:8410(内线),2864513(外线)。
党 委 宣 传 部
200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