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两年来,我校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开拓创新、成绩显著的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
为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的典范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规律、新特点、新途径和新方法,努力提高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为实现学校“两步走”发展战略和建设全国一流大学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和强大的精神动力,根据《河南大学关于评选2005-2007年度“四奖”的通知》(校发[2007]312号)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05-2007学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奖”的评选及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专(兼)职书记、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2.各基层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书记(或负责人)。
3.各学院(教学部)辅导员。
4.各有关职能和工作等部门工作人员。
5.机关各党支部书记。
二、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理论水平。
2.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3.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不断钻研理论,开拓思路,拓展途径,创新方法,成绩突出。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为人师表,密切联系师生,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评选办法
1.各单位结合近三年的工作,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讨论酝酿,提出本单位的推荐人选,将“河南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奖推荐表”上报党委宣传部。
2. 学校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综合比较,提出拟表彰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奖获奖名单,经校党政联席会议商定并予以公布。
3.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奖的评选,原则上以政工人员的百分之八为限,15人以下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人,15人以上的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四、评选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重视这次推荐评选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2.推荐工作要严肃认真,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和推荐对象的先进性。
3.各基层党组织将“河南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奖推荐表”(附电子版)于12月21日12:00以前报党委宣传部理论科。
联系人:孔涛 (电话:2862669 内线: 6359 信箱:kongtao@henu.edu.cn)
附件:河南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奖推荐表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0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