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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豫财办教(2007)18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07年度国家励志将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我校各学院评出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公示(详见学工作处网站,公示时间:2007年11月5日-11月8日)。 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07年11月8日17点前书面或拔打电话(联系电话:2868833-8845)向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科反映情况。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单
学生工作处二OO七年十一月五日
录入时间:2007-11-09[打印此文]【大 中 小】[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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