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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长江学者成就奖”候选人的通知

【新闻作者:人事处   来自:本站原创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刘春霞   】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通知,现将2007年度“长江学者成就奖”侯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范围
在中国内地、港澳地区的高等学校或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机构任职的华人学者。

二、 奖励名额及入选条件
1、2007年度“长江学者成就奖”由综合性评奖改为学科单项,共设立:数理化科学奖、生命科学奖、信息科学奖、工程科学奖、环境科学奖等五项,每个单项学科奖项设获奖者一名,奖金为100万元。
2、获奖人员条件:科学道德高尚、年龄在50岁以下、主要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突破性进展的华人学者。

三、推荐要求
1、“长江学者成就奖”采取高校直接向教育部推荐的方式。请各单位根据“长江学者成就奖”条件推荐合适的人选。
2、推荐单位需报送《“长江学者成就奖”侯选人推荐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一式10份。
3、候选人近五年学术成就简介1份(限1000字)和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须注明页码);
(2)候选人发表重要论著、科研获奖情况及专利情况清单;
(3)推荐表中所列举的所有科研获奖、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推荐表中所列举的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
(5)候选人在海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7)高等学校人事部门推荐函。
同时,请将《“长江学者成就奖”候选人推荐表》的word版和附件材料的pdf版,通过http://www.cksp.edu.cn上传至长江学者管理系统。
4、请各单位于9月25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明伦校区新办公楼505房间),电子版本发送至hdszk@henu.edu.cn

河南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录入时间:2007-09-20[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