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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2016年度自评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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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提交2016-2017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报告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7】447号 )要求,现将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河南大学迈阿密学院,河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承担的与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举办的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的国际经济与贸易、生物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河南大学欧亚国际学院承担的与俄罗斯南联邦大学合作举办的俄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16年度自评报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周(2017年4月10日至4月16日)。

公示期间接受中外合作办学利益相关方的异议和声誉评价

联系电话:0371-22198889

邮箱:iao@henu.edu.cn


附:

河南大学迈阿密学院自评报告(见附件)

河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自评报告【http://sie.henu.edu.cn/show-1094.html

河南大学欧亚国际学院自评报告【http://oy.henu.edu.cn/info/1010/1922.htm


录入时间:2017-04-10[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