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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工作的通知

【新闻作者: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刘旭阳 】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下半年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工作,根据《河南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办法》(校党发〔2017〕72号)文件精神,校文明办将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文明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在《发放办法》中明确需要提出考核意见的单位(具体单位见附件2),要认真对照文件要求,提出相关意见。

2.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提出本单位教职工2018年9-12月份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意见(附件3)。其中包括:请假(事假、病假)、旷工、非公派外出、受处分等情况,并注明原因及具体时间。离退休工作处报送离退休教职工考核意见。

3.以上报送材料(一式两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31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金明校区行政楼50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enuwm@126.com。联系人:柴芳,电话:22862669。

4.校文明办将于2019年1月召开文明办工作会,对报送的考核情况进行讨论研究。各单位务必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做好考核工作,对应该取消精神文明建设奖隐瞒不报的,经核实后,将依照《发放办法》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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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办法;

2.考核单位名单;

3.河南大学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意见表。

校文明办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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